旷云山同志系祁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庭长,从事法院工作近二十年来,一直能严格自律,积极进取,脚踏实地地履行了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真正做到公正廉洁,勤政为民,在平凡的岗位上不断创造出突出的成绩。曾荣记三等功三次,受嘉奖十次,荣获衡阳市十佳青年法官、祁东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等荣誉。
一腔热血铸天平
服从组织,甘于奉献。1989年7月,旷云山以优异成绩从湖南省司法学校毕业,被分配到法院工作。当院领导征询他愿意在机关哪个部门工作时,他憨厚的一笑说:“我去步云桥法庭”。步云桥法庭是祁东县靠西的一个偏僻乡镇,距离县城很远,条件也很艰苦,经济不发达。很多人表示不解,可他始终不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在步云桥法庭,他从书记员做起,负责庭里的所有文书送达、法庭记录、文书校对、案卷装订等繁杂的事务。对于刚参加工作的他来说,有时真感觉力不从心,可碰到困难时,他总想,“我是农民的儿子,这点苦算得了什么呢?”就这样,他怀着一颗对老百姓的赤诚之心,扎根基层,脚踏实地,勤奋工作。
面对岗位变换,职务升迁,他都从未有过一句怨言,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组织的需要就是我的选择!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甚至主动要求挑重担。1997年初,院党组号召机关青年干部到基层去工作,当时机关与他年龄相当的干部有多人,一些人组织找其谈话时讲价钱、谈条件。可是,他想这是组织上需要和考验我的时候到了,“舍我其谁”,他主动向院党组请缨到人民法庭工作,组织上安排他到过水坪法庭任庭长。对于他的这一请求,妻子曾有过怨言,当时家里小孩尚幼需要照顾,自己上班“三班倒”根本没有时间很好地照顾这个家,可是执拗不过他那执意的目光,最终理解了他,并不断的给予他工作上的支持。在过水坪工作的三年里,他一心扑在庭里,将“勤奋工作,争创一流”作为矢志不移的奋斗目标。1999年在两会清欠期间,法庭共受理两会案件五百余件,工作任务压头,他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带领同志们不分昼夜,开展执行大会战。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在执行一线不惧困难,摸爬滚打。曾经三十天未踏进家门一步,五天内日夜兼程,往返于广东阳江、江西南昌,行程达二千六百公里,执行案件共追回损失三十余万元。通过他和全庭同志时长达六个月艰苦卓绝的努力,法庭1999年共为“两会”执行案件460余件,执行兑现标的350余万元。天道酬勤,他付出了超人的辛勤努力,自然也获得了令人刮目的成功。过水坪法庭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庭”,还被评定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庭”,他为集体夺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荣誉的同时,个人也获得首届湘莲杯“祁东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连续三年受到县委嘉奖,并记三等功一次。共青团衡阳市委、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他“十佳青年法官”的光荣称号。
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工作中他大胆创新,建章立制,先后制定了《立案工作细则》、《审判流程管理细则》、《书记员管理工作细则》、《加强立案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管理措施,在全省基层法院中率先实行法庭机关编号案号,杜绝案件数量的虚报浮夸,加强审判流程的管理,探索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的新路子。这一做法得到省、市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在立案庭工作的三年多的时间里,他既当立案员,又当信访接待员,报表统计员,还协助书记员送达法律文书,事无巨细,他都身体力行。在他的带领下,立案庭来信来访、立案、审判流程管理、书记员管理等各项工作虽繁杂但是有条不紊,规范有序,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气象。到民一庭赴任时,可谓“受命于危难之时”。因为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院领导、同志们及一些社会人士对民一庭前几年的工作颇有微词。上任后,他多次召集庭务会,整顿纪律作风,在干警中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代理人”的讨论,广泛征集意见,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通过教育整顿,全庭同志工作热情空前高涨。
爱岗敬业,无怨无悔。1990年8月,为配合“严打”工作的需要,院党组调他到刑事庭任书记员,当时刑事庭有审判员六人,年收结案350件,但书记员就他一人,工作量可想而知。最多一个月开庭记录四五十件,每年案卷的装订更是一个繁重的任务。他的双手曾由于长期被卷宗封面腐蚀得皮肤开裂,可他看着那些劳动成果还乐在其中。到民一庭担任庭长时,庭里的每一件案件从庭前准备、开庭、文书制作送达、移送执行,每一道程序他都亲自把关,了如指掌。三年中还亲自主审大案、疑难案件58件,打破了民一庭庭长历年来只负责业务指导、文书审核而不主审案件的规矩。在2005年度司法文书评比活动中,他制作的一份民事判决书被评定为我院最优法律文书、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担任民一庭庭长三年,共审核文书2700余件,民一庭收结案数连续两年以30%至50%的速度递增,我院的民事案件质量也有了明显的提高,在中院发布的案件质量通报中,我院民事上诉案件以70%的维原率名列全市第二。由于工作业绩突出,民一庭连续三年被县人大授予执法责任制一等奖,他本人也连续两年受县委嘉奖,并荣记“三等功”。2006年7月,因岗位轮换,他被安排到刑事庭工作,他带领全庭干警积极参加“猎鹰行动”、“烈日秋风行动”等市县整顿社会治安专项活动,严格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打击犯罪,保障我县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刑事庭在两次专项活动中均被评为先进集体,县电视台对旷云山同志的优秀事迹做了专题报道。
勤抓学习不懈怠
人民法官头顶国徽,肩扛天平,这不仅是一种光荣,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旷云山同志深知一名法官,没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娴熟的审判技能和渊博的文化科技知识,不仅难以履行职责,也难以获得社会公众的信服和尊重。所以,要塑造良好的法官形象,需要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养。工作之余,他一直不忘坚持不懈的学习,以满足现实审判工作的需要。但为了不影响工作,便选择报名参加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费买回教科书,利用空闲时间,潜心苦读。三年时间顺利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法学学士学位。《人民司法》、《司法文件选》、《湖南审判》、《人民法院报》等报刊、杂志,他每期必读,对于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他都及时自学,领会立法原理,掌握基本精神。在被任命为民一庭庭长之后,民事案件法律的纷繁复杂、民事法理的博大精深,并没有使他有丝毫退却的念头,他克服工作任务繁重,自己又患肝病正长期服药致使记忆力减退的困难,抽出时间和精力加班加点学习。为了给自己加压,他毅然决定报名参加全国司法资格统一考试。就是凭着一种对法律的神圣信仰,一种对法官职业的真挚热爱和一股好学肯钻的韧劲,2004年他顺利地通过了司法资格考试。使自己的审判实践能力在有限的时间里得到了迅速的提高。不仅如此,在他的带领和鼓舞下,祁东县人民法院每年都有人积极参加全国司法资格统一考试,通过率在全市名列前茅。
古语云: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怠。他想一个人不要为了学习而学习,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所学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用以指导实践。旷云山同志对此身体力行。在平常的学习工作中他勤于总结,善于思考,常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甚至疑惑的地方,记录在本子上,空闲之余就去琢磨,并深入开展调研,随后整理成文。他撰写的《论现行民事再审程序之立法缺陷与修正》、《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民事再审程序之否定》,分别获全市法院“立案信访和申诉、再审工作改革论文研讨活动”一、二等奖,《“科学司法观”初探》获全省法院一等奖,《现代司法理念与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获全国法院系统第十六届学术研讨会二等奖,这是湖南省中级和基层法院当年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得到的最高奖。今年又写了二篇高质量的论文,现均被选入专家学者论文集。祁东县人民法院也由此形成了良好的学习和研究氛围,还有其他几名同志也纷纷有作品在省里的各项评比中获得荣誉。
两袖清风促和谐
参加工作近二十年来,他先后担任过步云桥法庭书记员、刑事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过水坪法庭庭长、立案庭副庭长、民一庭庭长、刑事庭庭长。不管身处何地何职位,他都始终如一地坚守职业道德,时刻不忘公正司法,勤政为民的宗旨,脚踏实地,廉洁自律。古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立身高洁,不被利动,不为权倾,这是旷云山为自己树的境界。他深深懂得: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只有不计较得失,清正廉洁,秉公执法,才能为老百姓撑起一片蓝天。在审理江国和与省地震局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江无理取闹,他不但没有生气,反而跟他和风细雨的阐释法律,最终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在审理李某与某农科所土地租赁一案中,受到李某为个人不当利益的谩骂和侮辱,他仍能不卑不亢的坚持以理服人。
他想,要让老百姓满意,不但要甘于奉献和牺牲,还要经得起金钱和情感的考验,廉洁是职业的生命,也是一名普通法官的必然要求。为此,他在自己钟爱的岗位上始终乐于清贫,不为利动。一直信守着“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的信条。生活虽清贫,但他从不为金钱和财物而动容,“金钱如粪土,公正值千金”,从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尽管其爱人下岗,家境不宽裕,但他都能顶住各方面的压力,不为情动,不为钱惑。对待当事人的吃请,一律婉言谢绝,对于送礼送物者,更是好意劝回。正是因为他在廉洁自律方面特别注意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从主观上保证了办案质量,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与拥护,百姓提到他时总交口称赞。他就这样,始终保持着一名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本色。
参加工作近二十年了,面对成绩和荣誉,旷云山从未沾沾自喜,停步不前,而是积极进取,不断要求进步。如今,他又站在了一个新的更高的起点,他将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用满腔热血,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才华,继续谱写着人生的动人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