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清理纠正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后,我院根据省、市法院的统一部署,迅速开展了清理纠正违规收费专项活动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长张华清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新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烨、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曾雪菲为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审判监督庭、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及各审判业务庭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烨任办公室主任,刘卫东、张国良、刘钾魁、蒋宪军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专项治理活动信息收集、材料综合、情况反映、联络协调、宣传报道、督查和整章建制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首先是制定实施方案下发给各个部门学习。方案针对省高院“湘高法(2009)20号文件列举的四个方面整改重点,对专项治理活动的步骤和方法作出详细的部署安排。其次,在党组一班人认识高度统一的基础上,祁东法院于5月26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教育动员,从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维护人民法院形象最直接、最具体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再次,在立案大厅公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随案向当事人发送《诉讼指南》;第四,通过走访、调研以及邀请县司法局领导、部分律师召开恳谈会征求意见等措施广泛进行宣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祁东法院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走访、调研、恳谈中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从群众的批评意见中去发现问题。5月份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后,重点围绕省高院《实施方案》所列举的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清理和纠正《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存在的违规收费现象,做到逐庭逐案清理自查,登记造册,分析原因和危害,研究整改措施。
四、积极受理投诉,纠改处理到位。为确保清纠工作落到实处,我院在自查的基础上,拓宽投诉渠道,公开举报信箱,全天候开通自动录音举报电话,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印有“五个严禁”的廉政监督卡,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例如,在对归阳人民法庭庭长的离任财务审计过程中,发现该法庭存在内勤不建账等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纪检组、监察室在查清事实后向党组汇报,党组研究后作出了对庭长和内勤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的处分。针对律师在恳谈会上提出的白地市人民法庭因办案经费不足存在个案超标收费的问题,经查证核实后,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政工部门对庭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令该法庭退回多收的费用,此举最终求得了投诉律师的谅解,得到了社会的好评。
五、健全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为使清纠工作运转有序,我院建立和健全了投诉接待制度、登记制度、统一立案制度、离任审计制度、查处通报等制度。同时,定期和不定期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政工部门会同廉洁司法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采取查阅案卷,走访当事人、律师等形式严格督查,确保清纠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