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祁东法院共依照普通程序审结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361件,人民陪审员参审312件,参审率达到86.42%。其中刑事案件审结210件,人民陪审员参审194件,参审率高达92.38%。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同时,祁东法院为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加大执行工作透明度,还于8月27日制定了《关于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的暂行规定》,以规范和指导人民陪审员参加执行的具体工作。据统计自该《暂行规定》出台后,祁东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案件已达10余起,执结标的3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祁东法院人民陪审员已成为法院办案的生力军。
祁东法院目前在编干警为109人,除领导和从事行政管理、审判管理、调研宣传等事务的法官以及值庭法警、书记员、工人、退养人员以外,实际在一线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审判执行人员不到30人,审判执行力量严重不足。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我县分三批依法选任了8名人民陪审员。2009年,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安排,又依法选任了21名人民陪审员。为确保人民陪审员顺利履行职责,县法院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室,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全面培训。祁东法院人民陪审员不但参加院机关业务庭所办案件的审理,还根据法庭的指派,参加人民法庭受理的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2009年,人民陪审员到各人民法庭参与审案达30余件。他们在陪审工作中,认真负责、公正廉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审判权,极大地缓解了县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同时,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审理案件和执行,还有效地促进了法院审务的公开和司法民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