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晚10时许,当事人孙某带着儿子在太和堂法庭干警的陪同下前往孙某前妻刘某所在的太和堂镇清公祠村,将男孩交由刘某抚育。一桩跨省婚姻虽就此终结,但绵延不断的将是离异夫妻对子女的骨肉亲情。
川籍男子孙某与曾离异的刘某于1995年在广东务工时相识恋爱,并于1996年确立恋爱关系,1998年开始同居生活,2004年6月生育一对双胞胎男孩, 2005年11月在祁东县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婚后,因刘某与公婆关系处理不当,加之性格固执,导致夫妻感情长期不睦。孙某先后三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面对执意要离婚的丈夫,经历过一次失败婚姻的刘某已无意挽留,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抚育小孩的请求。后法院判决准予孙、刘离婚,两人各抚育一个男孩。由于两小孩近年来一直生活在四川孙某老家,如何将小孩交由刘某带养成了摆在办案法官面前最大的难题。一方面小孩长期生活在四川,与祖父母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而孙某亦在庭审中表示要求抚养两个小孩而不要求刘某承担任何费用,要将小孩带离孙家不易;另一方面,孙某数次起诉离婚未能得到刘家人的理解,反而招致刘某娘家人冷眼,为此曾有过不少过激的言行,要将小孩送至刘家更难。且对于小孩本人不适用强制执行,如判决生效后,小孩交付问题不解决,将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判决下达后,法庭干警及时跟孙、刘二人取得联系,要双方各自做通自家人的工作,避免发生新的冲突和矛盾。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十数次的电话联系,双方就小孩的交付问题达成了共识。20日晚,孙某携子如约而至,为打消孙某的疑虑,确保不出意外,法庭的干警遂陪同孙某父子来到了刘家,屋内热气腾腾的糖开水驱散了冬夜的些许寒意,一切都在友好平和的气氛中进行,办案法官将孙、刘二人叫到身边,语重心长地再次对双方作了调解,后双方均表示愿以小孩为联系的纽带,认真思考,给对方一定的时间,争取早日复婚。一桩离婚纠纷就此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