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华清又一次收到执行申请人亲自送来的感谢信。信中热情洋溢的话语传达出对法院工作的充分信任和肯定,对执行法官的深切感激之情。
案件来源于10年前的一起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执行申请人陈某寿系湖南省祁东县湘南肥力高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1999年,该公司为与北京肥力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案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北京肥力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湖南省祁东县湘南肥力高实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等费用合计155.34万元。衡阳中院通过委托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北京肥力高公司强制执行现金、物资共40万元给申请执行人祁东肥力高公司之后,下欠的款项被执行人一直未予给付。2009年,案件移交祁东县人民法院执行,执行局领导得知被执行人陈某生的财产情况信息,并了解到被执行人陈某生在北京设立一家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时,果断作出决定,迅速安排布署,派出两员精干力量文桂、陈建国法官远赴北京开展执行工作。两位法官顾不上天气寒冷,舟车劳顿,一下火车即赶往中国农业大学将被执行人谢某款额7200元划拔到位。继而跑遍北京各大银行查询陈某生存款帐户情况,及时查封、扣押了被执行人的相关财物。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协助下,陈某生终于同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于当天给付申请人5万元,并迅速将20万元的款项划到祁东法院执行帐户,同时保证一年内按季度分期、分批偿还余款80万元。至此,该案成功告一段落。
案件是极其普通的案件,执行法官也只是在做好本职工作,然而正因为法官怀揣的是这样一份朴素的情感,才让当事人深受感动。该院张院长接过感谢信认真阅读后,在信纸顶端郑重写下这样两行字: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希望全院干警向执行法官文桂、陈建国两位同志学习,将百姓放在心中,切实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