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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法院认真组织学习《侵权责任法》
作者:周春容  发布时间:2010-03-01 09:10:14 打印 字号: | |
  2009年12月26日,备受关注的《侵权责任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侵权责任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支架性法律,是民事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为更好地理解和适用侵权责任法,2月26日,新年伊始,祁东县人民法院便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及人民陪审员开展学习。全体人员人手一份《侵权责任法》,跟随主讲人民一庭庭长彭杰同志一起交流学习。从责任体系及构成、责任确定与承担到本法与其他法律、司法解释的关联等几个层次,彭庭长重点突出、兼顾全面地进行细致讲解,并结合自身审判实践中碰到的典型案例,给予阐述和释明,整个学习过程,气氛严肃认真又不失积极活跃,让大家获益匪浅。

  该院院长张华清同志要求每位法官特别是一线审判法官对侵权责任法要逐字逐句地通篇进行阅读,熟记于心,做好学习笔记,提高学习的质量与效率,夯实办案基础。并对《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历程、立法原意、主要内容、重要意义等做深入透彻的了解,以利于以后的审判实践中很好地把握。
责任编辑:周春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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