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为筹毒资而伙同他人盗取自己家中黄花菜的离奇案件。
自2009年8月份开始,被告人陈想平、肖高明常在一起吸毒,后因两人无钱购买毒品,被告人陈想平向被告人肖高明建议去被告人陈想平自家盗取黄花菜换取毒资。被告人肖高明表示同意之后,被告人陈想平先从自家将黄花菜偷出,再由被告人肖高明负责接应和销售。自2009年8月份以来,被告人陈想平、肖高明先后作案四起,共盗取黄花菜原菜约145公斤(价值2,900元),出售后得赃款2300元。
事后不久,被告人肖高明自动投案,被告人陈想平亦在戒毒时被逮捕归案。经审理后,陈想平、肖高明分别被判处拘役两个月、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