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立案调解快 彩礼当日还
作者:匡小芹  发布时间:2010-04-28 08:39:21 打印 字号: | |
  2010年4月26日,祁东法院黄土铺法庭受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原告陈某要求被告李某返还彩礼24000元,并向法庭陈述了事情的经过:2009年农历12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确立恋爱关系,2010年正月初二原告按照习俗给付被告彩礼及亲属红包共计24000元。经过一个月的交往后,被告以双方性格上存有差异为由提出与原告终止恋爱关系,原告亦同意解除婚约,但要求被告返还其给付的彩礼。

法庭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花钱、少费工”,节约诉讼成本,立案后法官们当即来到被告家,耐心向其解释法律的有关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应予返还。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法官又找来当初双方的介绍人联合做调解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最终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当天返还给原告彩礼款15000元。仅用一天时间化解了一起纠纷,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案的效率。
责任编辑:匡小芹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祁东县富民路72号 邮编:421600 诉讼服务电话:0734-6368535 涉诉信访电话:0734-6368548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34-6368520 举报邮箱:qidongxst@qq.com qdxfysh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