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祁东法院太和堂法庭的两名干警利用双休日远赴河南省鲁山县马楼乡,成功调处了唐某男诉王某女离婚纠纷一案,了却了唐、王两家一桩久违的“心病”,并得到了双方家属的一致好评。
唐某男系我县太和堂镇人,王某女系河南省鲁山县人,两人于2006年3月在广东务工时相识,随后确立恋爱关系。经过近一年时间的了解,双方于2007年底在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由于唐某男在与王某女交往过程中一直隐瞒了自己真实年龄,王某女在登记结婚的过程中才得知唐某男比自己大了整整14岁,一时间二人关系骤然紧张,感情急转直下。王某女深感无法与唐某男再在一起共同生活,于2008年正月叫来娘家人将自己接回,唐某男跟随前往河南挽救婚姻未成,两家人在当地闹得非常不愉快。事后,双方未再见面,仅有的几次电话联系也以吵闹收场,双方互不谅解。见和好无望,两人对离婚早已达成共识,但均对对方心存芥蒂,不同意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造成你不来我不往的尴尬局面。随着唐、王二人年纪的增长,着实急煞了唐、王两家人。4月初,唐某男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到法庭咨询诉讼离婚事宜,并反映了事情的原委。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通过与王某女本人联系,法庭决定在唐某男的陪同下前往河南王某女娘家现场办理此案,遂出现了文中开关的一幕。调解协议签订后,王某女的娘家人操着一口生硬的普通话感叹道:“想不到现在的法院干部这么亲民,赶这么远到老百姓家里来办案,真是帮我们的大忙,省时又省钱!”,唐某男及其陪同家属也是好话连篇。听到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两名年青干警的心里美滋滋的,旅途劳顿早已抛至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