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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出旧积案 和解陈年账
作者:彭中心  发布时间:2010-04-30 10:18:44 打印 字号: | |
               

  2010年4月28日,在祁东法院归阳法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申请执行人左某与被执行人赵某终于签下了和解协议,一起陈年积案得以圆满执结。

  1999年,赵某为偿还农村“两会”欠款,向左某借款39000余元。借款到期后,经多次追讨,赵某仅偿还5000元。左某迫于无奈于2006年向祁东县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生效后,赵某一直未予履行。左某于同年申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向赵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三日内履行支付令义务。期满后,赵某既未履行法定义务,人亦从此销声匿迹,又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陷入僵局。

4月28日,归阳法庭在清理积案过程中,主动联系申请人执行人左某了解其案件的执行情况,得知多年外出不归的被执行人赵某近期回到家里后,遂迅速赶往被执行人赵某家里。经法官耐心说服, 双方当事人终在赵某家里签下和解协议,由赵某一次性偿还 30000元,左某自愿放弃余款及利息。
责任编辑: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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