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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十二年积案
作者: 彭飞伟 王礼生  发布时间:2010-06-28 16:41: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祁东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奔波千里,通过多方努力成功执结了一起长达十二年的执行积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1998年3月祁东法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陈铁桥与被执行人周上海、周国荣买卖合同纠纷案,因被执行人长期外出,下落不明,家里亦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该案长时间不能执结。2001年8月24日,执行人员得知被执行人周上海的父亲去世,于是到执行人家里执行,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即对周上海拘留了15日,但案件仍未结案。事后,被执行人又外出不归。2010年6月,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到法院反映称,被执行人在广东肇庆打工,于是执行人员于6月22日前往广东被执行人住处,通过明察暗访,终于在被执行人打工的地方找到了被执行人。当时被执行人因对人民法院执行有抵触情绪,不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在当地警方协助下,将被执行人带离现场,执行人员通过两天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通过多方借款,当场全部支付了货款13000元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彭飞伟 王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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