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日下午,祁东县人民法院在办公大楼前举行巡回办案用车发放仪式,七个人民法庭的庭长或负责人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新华同志手中接过车钥匙,并纷纷表示将带领全体法庭干警努力搞好巡回办案,切实做好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工作。
近三年来,我院党组十分重视巡回办案工作,2008、2009年连续两年要求各人民法庭到非驻地乡镇开庭审理案件至少10件以上。今年初,为将法院建成为民大舞台,院党组决定在全院开展打造巡回办案等特色品牌工作,在《工作要点》和《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各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率最低要达到20%以上,机关民一、民二庭也要视情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工作,同时制定了《巡回办案实施细则》。半年来,各人民法庭积极响应党组号召,将法庭搬到农村村组和社区,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办案,取得了初步成效,赢得了乡镇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据统计,上半年全院七个人民法庭共巡回办案73件,巡回办案率达到了27.76%,其中又有60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巡回办案的调解率达到了82.19%。
为进一步推进巡回办案工作,扩大巡回办案效果,院党组决定在有限的财力范围内挤出资金优先解决法庭巡回办案用车和其他巡回办案用具问题。通过努力,先后投资近70万元为人民法庭解决了巡回办案桌椅、条幅、国徵等硬件,日前,为七个人民法庭购置的巡回办案用车也全部到位。在新车发放仪式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新华同志要求各人民法庭用好车、办好案,扎实推进巡回办案工作,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
副院长王志良同志主持了巡回办案用车发放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