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祁东县黄土铺镇正是忙碌的时候,黄花菜黄了,玉米熟了,村里百姓早出晚归忙采摘。邻里若发生纠纷,匆匆来立案,匆匆又离开。黄土法庭切实履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审判宗旨,将法庭开到村庄里,化矛盾,解民忧。近日,法庭在村委会快审快结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10年6月13日,被告郑某驾驶一辆货车行驶在公路上,当行至一拐弯处急刹车时将迎面走来的原告周某撞倒,致原告面部受伤,尔后,被告负担了原告所有治疗费用。现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后续治疗费用26700元。
因白天百姓忙农活,受理周某案件的当日,庭长决定下午6点后到被告所在村委会审理此案,邻近村的群众闻讯而来旁听,法庭还特意邀请了双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村支书参与,在调解中通过法官与当地村干部的携力,不到一小时双方调解成功,被告郑某当即给付原告周某后续治疗费26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