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9日下午6点半,本应下班休息的祁东法院归阳法庭干警在法庭食堂匆匆扒了几口饭,即赶往归阳镇农贸市场就地处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经过二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2007年8月,高某夫妇将其位于农贸市场入口的门面房屋出租给蒋某经营奶粉,2010年8月中旬租赁期将满。2010年3月,双方签订了续租一年半的合同。2010年6月,高某夫妇以“续租合同系蒋某胁迫所签属无效合同”为由起诉要求解除。蒋某矢口否认,认为续约系双方平等协商的真实意思表示,为有效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法庭受理该案后,发现双方矛盾非常激化,相互扬言要与对方斗到底,且案件在起诉前经派出所和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7月中旬法庭如期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休庭时尚未能达成协议。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白天又忙于生意没时间参加诉讼,如果晚上开庭的话,当事人受外界干扰比较小,情绪不容易激动,有利于调解。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及时化解矛盾,主审法官决定到讼争的租赁房专门为他们开设一个“晚间法庭”。再次开庭时,双方果然没有了前次开庭时的对立火爆情绪,法官趁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双方均表示,法官如此贴心为民,他们没有理由再争斗下去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解除续租合同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