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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后趁热打铁 调结一离婚纠纷

作者: 唐岩  发布时间:2010-08-18 20:21: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白地市法庭庭后趁热打铁进行调解,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周某与被告肖某系一对有着二十余年婚龄的夫妻,先后生育了一子一女。因长年在外打工,双方互不信任,彼此猜疑对方对己不忠。原、被告于2007年4月30日在云南省景洪市允景洪法律服务所的主持下达成离婚协议,尔后,办理离婚手续未果。原告周某仍在云南打工,被告肖某前往广东经营牌馆。庭审中,原告诉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被告辩称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原告是因为有了外遇而要求离婚的。被告因无证据证明原告有外遇一事,便提出原告若能补偿她十万元钱,就同意离婚。庭审中,原、被告未达成调解协议。

  休庭后,承办法官在庭前调解的基础上,结合庭审的争议点,根据二人的性格特点,采用谈心的方式,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原、被告最后接受调解,达成了离婚协议。原告周某一次性给付被告二万元经济帮助款,婚生男孩由原告周某抚养至成年时止,周某自愿放弃小孩抚养费。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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