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0日下午,祁东县委组织部在组织部四楼会议室宣布了一批人事任命决定,其中我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旭东、研究室主任蒋宪军被任命为祁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这次任命,是祁东县委落实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实现从优待警的重大举措。
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县委、县委政法委的意见,2010年7月19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对七名专职审委会委员候选人进行了民主投票。根据民主投票结果,院党组将张旭东、蒋宪军两同志做为专职审委会委员正式人选上报政法委和县委考察,经过组织部门一个多月的考察和公示,最终决定任命上述两同志为祁东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