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牌输光了钱,没钱吃饭竟去盗窃五金店,日前,祁东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山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0年5月19日16时许,被告人李某山在牌馆输光了钱后,途经金德管业祁东总经销店时,发现店内无人,因无钱吃饭,便窜入店内盗走“BL801”宝兰浴霸1台,“CR-35”节能水箱1台,“SHOWER”梦妮喷头2个,陶瓷阀蕊水龙头180个,“U—PVC”专用胶120瓶,箭牌两联龙头2个,“2818-H150”康益力合金丝管89根,“2808-H50”康益力合金丝管60根,不锈钢外丝接头75个,“1400-H15”软管18根等物品,并租用周某某的三轮车将所盗财物运至其宿舍。当晚20时许公安机关在周某某的协助下,将被告人李某山抓获,缴获全部赃物并返还给被害人。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人民币共计6555元。
祁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被告人所盗财物被追回,未造成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以及被告人妻子也因犯罪正在服刑,其幼女缺人照管的家境,决定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