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在祁东县总工会五楼会议室里,祁东县人民法院民事一庭的法官们正在公开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这是该院为方便群众诉讼,促进阳光司法,全面推进巡回办案活动,让庭审走近百姓身边的又一个场景。
该案原告肖某某,出生于1933年,被告彭某某,出生于1919年,系总工会退休干部。二人于1968年相识结婚,均系再婚,1969年,二人共同生育一子彭某胜,原、被告双方此前均有多名子女。都说再婚家庭难相处,这句话也在这个家庭得到了应证,继父、母与他们的继子女之间的融洽相处成了最大的难题。且随着两位老人年纪增大,身体状况不断变差,双方的子女便将各自的老人接到家中,分开赡养,但继子女之间因老人的赡养问题引发的矛盾仍不断出现。因被告退休后尚有退休金,而原告却无任何经济来源。近日,肖某某委托儿子一纸诉状将彭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承担未给付的扶养费。
根据该院制定的《祁东县人民法院巡回办案细则》,为方便群众诉讼,考虑到因两位老人身体状况皆不佳,祁东法院民事庭的法官们决定到老人住所处就近开庭,双方当事人均委托子女出庭参加了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法官希望通过耐心地释法明理,化解双方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心结,重新恢复家庭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