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法院步云桥法庭对一起80后夫妻结婚十天后即因生活琐事而大打出手的离婚纠纷案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原、被告于2010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双方随之一起去浙江打工,并同居生活,期间,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11年1月25日在祁东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同年2月6日,被告在原告娘家拜年时,因为看电视发生了争吵,被告将原告打伤。经衡阳市民心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头面部多处皮下血肿,头皮多处软组织受伤。尔后,被告向原告认错,双方和好未果,被告外去务工,不再与原告联系。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的婚姻虽系自主婚姻,但恋爱期间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婚姻基础不牢。婚后不久,双方发生争吵,被告为小事将原告打伤,双方一直分居生活,互不联系,婚后没有建立夫妻感情。案经调解不成,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