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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德丈夫施家暴,妻诉离婚获准许
作者:詹靓  发布时间:2011-10-31 09:23:31 打印 字号: | |
  江某是一名地道的农村妇女,在家孝顺公婆,抚养孩子,任劳任怨,在外与邻里相处和睦,待人和气。这么一位恪守本份的女人却遭受丈夫长期的家庭暴力相对,如今她再无法忍受丈夫的虐打,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许江某与其丈夫离婚。

   江某与丈夫刘某是1982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0月在祁东县民政局登记结婚,次年12月20日生育一女儿,1984年6月15日生育一男孩。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可,尔后,因刘某染上赌博的恶习,手气不好便动辄拿江某出气,经常把江某打的遍体鳞伤,家里其他亲戚及村干部多次劝解未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刘某不但染有赌博恶习,且长期虐打妻子江某,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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