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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愤在他人水壶中投毒被判刑

作者:周红  发布时间:2011-10-31 09:34:14 打印 字号: | |
  与人有过节,竟在他人水壶投毒。日前,祁东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投放危险物质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保因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刘某某在自家开了一个诊所,被告人王某保曾在刘某某的诊所就诊,认为刘某某收取自己的诊费比别人的高,平时又看不起自己,经常在言语上贬低自己,于是想将农药投放到刘某某家的水壶里毒死刘某某。2011年7月8日,被告人王某保从街上买了一瓶200ml的“阿维菌素”农药。第二天中午12时许,被告人王某保将农药带到刘某某家,趁刘某某不注意,将农药倒到刘某某家的水壶中,离开刘某某家里时,顺手将农药瓶丢弃在刘某某家前面的水沟里。当天中午1时许,刘某某从水壶倒水喝时,发现水有农药味而未饮用。刘某某找到王某保质问,水壶里的农药是否是王某保放的,王某保予以否认,刘某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保故意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危害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告人在归案以后,认罪态度较好,坦白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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