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4日,祁东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张院长针对本院在管理上存在的缺陷,果断做出指示:全院各部门、各人民法庭在每周星期一上午召开部门例会,主管院领导要到所管部门主持会议,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以便加强班子成员与干警的沟通,做到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到人,提高工作绩效,促进祁东法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切实转变祁东法院干警作风,扭转“民调”落后局面。
为落实张院长指示精神,主管民一庭工作的院党组副书记旷云山同志在会后马上召集民一庭全体干警召开部门例会,重新学习领会大会精神,并对本周工作做出安排:要求庭长在下周例会上通报全庭2011年的审判工作、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位审判员要书面报告各自的收、结案情况,对未结案件要说明,未审结的原因;各位书记员也要在例会上汇报今年以来所作庭审笔录的数量和装订案卷情况。要求各位干警对自己的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加快办案节奏,做到快审快结,提高总和结案率。
例会上,彭杰庭长还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和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大堡子人民法庭发生当事人行凶伤亡事件的情况通报》,要求全庭干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防范的敏感性,对当事人言谈举止要和气,表态要谨慎,不能与当事人发生冲突,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