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0日上午,祁东县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党组副书记旷云山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院领导及各基层法庭负责人旁听了整个庭审,今年新招录的该院工作人员也踊跃前来观摩学习。此次示范庭是法院“年度优秀示范庭评选”活动的一部分,旨在通过庭审示范指导,提升法官们的庭审能力和水平,促进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法庭认真充分地听取了双方的陈述、辩论和质证意见。由于案件当事人双方就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审判长在休庭20分钟后进行了宣判。双方当事人就庭审效果及判决结果都较为满意,案件审理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旁听庭审的该院干警纷纷表示:审判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合议庭成员举止端庄大方,用语文明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给到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一次非常值得借鉴的示范庭;院领导亲自示范开庭审理案件,体现了法院工作以审判为主业的工作思想,又有利于院领导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动态,极大地调动了法院干警努力提高案件质量、效率,钻研业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了法官规范庭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又为全院干警提供了一次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对促进法院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