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90后少年误入歧途,网吧门口三次施抢
作者:谭天梯  发布时间:2012-01-13 08:31:11 打印 字号: | |
  谭某,1995年出生,小学文化。刘某林,1996年出生,初中文化。两个正值花样年华的90后少年却因交友不慎,缺乏正确的人生观,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日前祁东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未成年犯罪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决被告谭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刘某林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2011年2月21日、3月10日、3月15日,谭某伙同彭某、肖某、刘某林(仅参加了后两次抢劫活动)等人蹲守在祁东县洪桥镇莲花路炫漫时空网吧附近,由彭某、刘某林负责在路边抓人,谭某则用砖头、水果刀等器具威胁被害人,迫使被害人交出随身钱物。三次抢劫,谭某等人合计抢获非法所得312.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某、刘某林与同案人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适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多次强行劫取他人财物(谭某参与三次,刘某林参与二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因部分同案人尚未归案,难以区分其主次作用,宜按一般共犯处理。两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核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法院决定对两被告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谭天梯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祁东县富民路72号 邮编:421600 诉讼服务电话:0734-6368535 涉诉信访电话:0734-6368548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34-6368520 举报邮箱:qidongxst@qq.com qdxfysh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