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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事了、人和
——记正月里一起多年执行积案的调解
作者:匡?  发布时间:2012-02-08 10:43:38 打印 字号: | |
  以前听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口号,我总觉得这是法学家纸上谈兵的乌托邦,但今年正月祁东县法院归阳法庭一起执行和解的案子却让我对之有了切身体会;而案件承办法官徐程鹏一丝不苟的办案态度和两袖清风的优秀品格则让我肃然起敬。

  这是一起悲惨的雇员受害责任纠纷案件。09年事故发生的时候,被申请人高某与申请人唐某丈夫陈某还是一对亲如兄弟的朋友,高某不仅用自己的建房设备为陈某家建房,两人商量着帮人承包建房共谋生计;于是由高某牵头,两人联合其他几名熟人为五保户雷某建房。高某提供吊机、模板等建筑设备,并组织施工,雷某给付高某机械设备租金。2009年6月10日上午陈某从楼上跌落地上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期间高某预付了16000元医疗费。后陈某医治无效于同年12月12日死亡。唐某及其与陈某的三个孩子据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申请人高某赔偿四申请人各项经济损失115099.63元,扣除已支付的16000元外,被申请人高某还应支付99099.63元。判决下达后高某某一直避而不见,时间一晃就是三年。时间虽久,但归阳法庭两任庭长对该案没少操心,考虑到申请方家庭困难,连续二年为其申请了执行救助基金,虽说是杯水车薪,但还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的困难。因案情特殊,每逢春节,承办法官都随身携带着该案的案卷,准备随时执行。2012年正月初九晚上十时许,庭长徐程鹏的手机响起一阵急促的铃声,电话那头传来了申请人唐某那几近哽咽的声音:“徐庭长,高某回来了,现在就在他自己家……”。得知这个重要情况后,徐庭长一方面要求唐某克制情绪,不得引发新的矛盾,一方面召集干警作执行部署。“时间就定在明天清晨!” 庭长的语气斩钉截铁。

  初十,本是热热闹闹过新年的日子。早上六点,徐庭长带领法庭的二名年轻干警准时出发,驱车数十公里赶到高某的住处,此时高某刚起床,脚上还穿着拖鞋,显然没有反应过来。在介绍身份、说明来意后,工作人员迅速将高某传唤至法庭。一开始,高某还狡辩原判决不合理,称自己帮唐某家建房还有3万多元的账目未结清并要求折抵。通过一上午耐心细致的工作,高某同意支付六万元执行预付款,同时恳求法庭居间调解先结清双方原有账目并让对方减免迟延履行金。

  然而索债的漫漫长路让唐某变的桀骜,徐庭长一开始提出的减免部分迟延履行金的调解意见被她一口回绝。我能体会到这名女性的艰难:丈夫死后疲于四处奔波讨个说法,数年的悲伤与愤怒让她变的木讷而偏执。但徐庭长同时也希望唐某能体会到高某的难处:这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中年汉子,突如其来的横祸让经济并不宽裕的他只能想到逃避。通过法庭做工作,他终于鼓起勇气去面对。那毫不拖泥带水的六万元执行预付款便是他诚心还款的明证。几经劝说,唐某的口气也有所松动。

  事情已不能再拖,必须趁热打铁解决掉。徐庭长看到了执行和解的曙光,考虑到双方都能接受(当地一般要求处理事情最好日期是偶数),时间就定在正月十二。为了缓和气氛,庭长还请来了双方亲属及所在村的村干部。调解当天双方态度都较好,同意将案件的执行及建房账目一并结清,但就具体数额始终不能达成一致,徐庭长字字珠玑,建议双方都作出一些让步。我体会到了基层调解的不易,当事人文化程度不高,需要的只是最朴实的逻辑和最真诚的倾听。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数小时的劝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高某一次性支付唐某9万元,唐某自愿放弃剩余执行款,这宗煎熬双方当事人数年的积案获得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调解完毕已经是下午一点,寒冬的冷风从湘江面上吹来,可双方当事人心中却多了一股暖意,要说一笑泯恩仇太过牵强,但往日那些纠结的睚眦和压抑的埋怨却逐渐风轻云淡。徐庭长说的好,斯人已逝,生者的体谅和互勉是对死者最大的尊重和缅怀。临走时看着他们舒展的眉梢,听着他们对徐庭长异口同声的称赞,我体会到了法庭工作的意义所在。“案结、事了、人和”,这六个字简洁同时又寓意深远,也是每一个法律人毕生不懈追求之所在。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谭天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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