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法院过水坪法庭调解一起离婚案,一对分居八年的夫妻终于劳燕分飞。
原告蒋某系衡南县人,于1997年在广东务工时认识祁东县灵官镇的被告周某,两人迅即坠入爱河,于次年2月份在衡南县登记结婚,且同年8月22日生育一女儿,结婚伊始,两人感情尚可。2002年5月,被告与原告发生争吵后离家出走一直八年未归。此后,蒋某多方询问,也不知道自己的妻子在外的情况和不回家的理由。蒋某在已无法挽回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情况下,逐于2011年年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解除与周某的婚姻关系。
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均表示夫妻感情已淡漠,无法与对方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法院最后调解他们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