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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闹离婚 法官调解和平分
作者:彭杨波  发布时间:2012-04-27 15:36:06 打印 字号: | |
  日前,金桥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六旬老人离婚案,双方平和地解除了婚姻关系。

江某与肖某于2004年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由于性格、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生活中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吵闹。2011年4月,肖某以外出当保姆为由从江某家搬出,后江某多次找到肖某要其回家,肖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辞。   于是江某将肖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因双方当事人已年过六旬,又涉及再婚家庭生活,法庭周庭长在征询双方意见后,决定组织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互相指责,情绪十分激动。法官耐心对二人进行劝导,希望夫妻间多一些关心和理解。无奈,二人都不愿生活在痛苦中,最终经法庭主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离婚。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谭天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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