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丈夫杀妻未遂 领取徒刑十二年
作者:周红  发布时间:2012-06-25 16:07:58 打印 字号: | |
  夫妻失和,怀疑妻子与人有染,竟心生恶念,意图杀死妻子。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妻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龙某中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被告人龙某中与被害人周某意系夫妻关系,两人长期不和。2012年3月3日被告人龙某中从外地打工返回家中,被害人周某意因不愿意与被告人发生性关系而争吵。次日晚上二人又发生了争吵。被告人龙某中怀疑周某意与其他男子有染,待周某意睡觉以后,便产生了杀死周某意的想法,从自家厨房里拿起菜刀朝熟睡中的周某意头部砍去,周某意痛醒后徒手抵抗并下床逃离。被告人龙某中在室内追杀,多次砍击周某意的头部及身本其他部位。砍伤被害人周某意以后,为防止被害人求救,被告人龙某中拿走了被害人身边的手机,希望被害人周某意失血死亡。2012年3月5日上午,周某意的同事多次上门叫喊,被告人龙某中躲在家里却不应声,直到当日下午14时许,被害人周某意才得救。经鉴定,被害人周某意的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龙某中因家庭琐事对被害人周某意产生仇恨,持菜刀向被害人周某意头部砍杀数刀,意欲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追究被告人龙某中的刑事责任。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被告人龙某中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应当认定为未遂,依法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为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依法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边前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祁东县富民路72号 邮编:421600 诉讼服务电话:0734-6368535 涉诉信访电话:0734-6368548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34-6368520 举报邮箱:qidongxst@qq.com qdxfysh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