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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信与司法自信
——祁东法院首届读书沙龙发言摘要
  发布时间:2013-04-03 08:46:20 打印 字号: | |
  • 院长陈忠发言
  • 归阳法庭谢科发言
  • 白地市法庭彭宇轩发言
  2013年3月28日,祁东法院举办了第一期的“阅读·交流·共享”读书沙龙活动,该院青年干警及部分应邀参加活动的县领导针对“司法共信与司法自信”这一主题发表了自己心得体会与意见。

  研究室谭天梯认为现阶段法院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偏低、涉诉信访案件不断增多、媒体舆论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声不断都表明着司法公信力在不断的下降。然而“法制制度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这个文化本身必须建立起绝对尊重司法的传统。司法分支在相当程度上是必须依靠社会共识来维持的。”司法自信的情况也同样不容乐观,青年法官由于工作时间短,经验尚浅,对自己的审理和裁判缺乏自信,很容易在不由自主间丧失对自己承办案件的主导权与决定权。而法院则因为自身政治社会地位较低,导致有时对自己所做出的判决也不能甚至不敢理直气壮的坚持,常常抛开法律,寻求政治途径解决司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部分棘手问题。要提高司法自信,一是加强对青年法官的培训,尤其是具体业务的指导。二是通过能动司法,巩固法官的内心确认。当前民事诉讼领域的当事人主义理念与农村社会法律意识淡薄、司法能力低下的客观实际不符,与村民对司法发现查明客观真相的司法期望不符。她建议法官们加强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要仅局限于技术比较,而更应当注重其真实性,多到现场核对核实证据。通过第一点和第二点的努力力求达到法官自我意识的觉醒,让法官们对自己手中的每一起案件能更有责任感和主导感,从而实现司法权的独立行使。

  金桥法庭周春容认为法官职业的现状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法官职业道德水平受到质疑。二、法官职业尊荣较低。法官的职业待遇差;法官职业地位低。这影响了社会对法官的评价,降低了法官的自信。要提高司法自信,从内部出发,一是法官要无愧于职业的信仰,只有时刻不忘信念和信仰,法官自信才有了动力和源泉。二是要无愧于公平正义的宗旨。要消除负面评价、树立职业尊荣感必须时时、案案反思自己的司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是否做到了公平正义。只有做到了问心无愧,才能心底坦荡。三是要无损于智慧博学的形象。法官的能力素质是法官自信的基础,法官的成长如同医生一样,既要注重知识更新,还要丰富社会阅历,更要积累实践经验,才能逐步成长为有能力又有自信的优秀法官。从外部来讲,社会的共同关爱、培育对法官自信的树立至关重要。社会对法官群体既要严格要求、加强监督,又要立足现实,给予包容和支持。一是理顺人民法院与党委、人大、政府的关系。二是健全涉法上访解决机制。三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法律监督氛围。

  民一庭刘小青认为现阶段司法外部环境差,司法内部工作机制行政化均影响了司法公信与司法自信,要加强司法公信力,法官就应当加强自律。

  县妇联肖海军认为从事法官职业是非常崇高和神圣的,其在法院工作多年,每次穿上法官制服都有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法官从事的工作的能够帮很多人解决难题,这种成就感是无法言语也无可比拟的,法官的自信来源于法官自己的内心。

  审委会专职委员蒋宪军认为现阶段司法公信不够,司法自信不足一方面是因为法官素质较低,专业知识有所欠缺,难以自信。另一方面是因为司法环境不理想,法官的社会地位不高,待遇偏低,无法自信。要改善既需要法官加强学习、加强修养、勇于实践、善于总结,同时也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积极改善司法环境。对当事人的质疑,法官应当加强正面引导。总之法官自信不能少,但是也不能盲目自信,要以恰当的司法自信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白地市法庭彭宇轩认为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两院的工作报告的反对率均较高,表明司法公信力在不断下降。现阶段司法不公正现象、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及执行难现象均在影响着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要提高司法公信力,关键还在于提高法官自己的良知。

  归阳法庭匡?认为司法的过程具体体现在法官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的过程中,法官在日常行为中尤其注意与当事人沟通的语言,要将热爱人民、服务百姓的司法意识灌输到具体的司法作风当中,真正拉近百姓与司法的距离。

  步云桥法庭曾辉认为要提高公信就要提高司法透明度,开展阳光司法活动,让老百姓了解司法,从而理解法院、法官的工作。

  归阳法庭谢科列举了其在调查取证及执行过程中遭遇到了种种不配合甚至是拒绝,深感司法权威不高,法院社会地位不高。

  县政法委李志表示以后县政法委会在提高法官政治待遇等方面做努力。

  县人大彭战胜认为秉持司法自信也就是秉持司法良心。坚持司法自信既是对法律的捍卫,也是一种奉献。而捍卫意味着要舍得付出,奉献意味着要懂得放弃。

  县法院陈忠认为对司法不公信、司法难自信的现状,首先要有客观分析,这种状况的出现一是因为我国现阶段缺乏统一的价值标准,社会大众对法治持怀疑态度;二是当前培养法官的机制不健全;三是国家司法政策不连贯。其次要理性对待,法治与每一个法官都息息相关,法官应当自信、自强、自觉,做好案前准备工作、案中审理工作、案后释疑工作,坚持讲法律、讲良心、讲廉洁、将程序,就能够做到独立、自信。再次就是要坚定信心,预取公信,必先自信。大家应当看到法治的前景是光明的,应当从自己做起,从今天做起,从个案做起,并坚持不懈的做下去。
来源:祁东法院
责任编辑:谭天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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