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有23个乡镇,人口102万,计划生育工作相对繁重。近几年,针对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现状,我院行政庭专门成立了计生案件执行组,并专门安排二名法警到行政庭参加该执行组,在全县范围内巡回执行。执行组主动与计生局及各乡、镇联系,推行不定期执行、夜间执行、节假日执行。
在为计生工作提供司法保障时,我院严格依法办案,既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支持计生部门依法行政。执行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不定时邀请所在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执法监督,同时,充分利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当地的影响力,做正面宣传和疏导工作,消除当事人与计生部门和人民法院的对立情绪,促案件顺利执行。 2010-2012年,我院立案受理并执行计生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743 件, 通过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拘留等强制措施,共执结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670件,其中强制冻结、扣划存款案件402 件,拘留5 人,所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均以执行和解结案 ,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成效,维护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促进了全县计生工作的开展。
多年来,我院受理并执行的计生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没有一件申诉、上访,没有发生一起冲突事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法律效果、政治 效果 、社会效果,曾被评为全省法院行政审执“双百件”竞赛优胜单位,自去年起已连续两年在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测评》大会上被评为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