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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法院“六条意见”强力保障项目建设
作者:谭天梯  发布时间:2013-05-13 15:58:00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地为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祁东法院结合本县实际,出台了六条司法保障措施的意见,服务和保障县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一是严厉打击犯罪。依法从严惩处扰乱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秩序的犯罪行为,为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营造安全有序的法治环境。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纠纷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尽快办理。三是依法实施强制拆迁。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符合强制拆迁条件的,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对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及时与省、市法院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四是依法护权止纷。对涉及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保全和执行案件,尽量采取灵活的司法手段,在保证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量采取和解的方式,同时积极加强与当地党委、人大的沟通协调。五是加强法制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载体,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争取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六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支持和保障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单位涉诉案件由分管副院长或行政庭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严格把关案件质量。
来源:祁东法院
责任编辑:谭天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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