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地市法庭根据2013年6月祁东县政法委对公安、法院、司法部门联动联调工作的要求,主动与风石堰派出所联系,共同调解一起打架致人轻伤纠纷。
2008年刘某建房,李某以刘某占用其宅基地为由向国土地部门提出异议。在村、组干部协调之下双方达成《土地使用调换》协议,此后,刘某建房成功并且办理土地使用权证。2011年,刘某未经李某同意在调换给李某的土地上挖建化粪池,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纠纷。2012年底,双方再次为此事发生打架事件。此后,李某外出未归。经风石堰派出所多次做李某家人工作,李某于2013年8月7日返回家中。
白地市法庭知道此事以后主动与风石堰镇派出所联系,在风石堰司法所及刘、李两人所在村的村委会均派员参与的情况下,联动联调共同化解刘某与李某之间的矛盾冲突。耗时四个小时,参加调解的法庭干警不辞辛劳、耐心讲解法律知识,悉心劝导双方当事人,给当事人阐释法律、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成功化解了矛盾,双方均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打架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