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法院太和堂法庭审理了一起发生在“好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
原、被告原是多年的生意伙伴,也是很好的朋友。今年8月24日,被告因做生意急需10万元周转资金而向原告求助,原告见状赶忙借钱给被告,被告很感激,并承诺在当月28日还款。原本是互帮互助的伙伴,原告却没想到,还款时间到的时候,被告并没有按约定还款,反而还拒接原告的电话,拒绝与原告见面,没有给原告任何说法。原告无奈之下,只有把被告起诉到法院。
经法院查实,被告属于有房有车一族,经济条件较好。依原告的申请,法院依法查封了被告的一辆黑色丰田越野车。之后,在承办法官的多次劝解协调以及查封财产的压力下,被告最终与原告达成还款协议。法官在双方签字的时候,希望双方能够握手言和。可是原告明显对被告失望了,只表示一切都过去了,朋友之间本来是可以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的,朋友如果有苦衷,可以解释,可以诉说,被告这样的做法明显是不把自己当朋友。
承办法官借此案温馨提示大家:金钱不是万能的,它买不来朋友,买不来情谊,切记万不可因金钱而失去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