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3日正值祁东县金桥镇赶圩之日,刚到上班时间,一位七旬老人提着一个蛇皮袋,步履蹒跚地走进金桥人民法庭,用带着方言的普通话握着法官的手说:“谢谢你们,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是金桥百姓的好干部。”
2012年6月老人家因为宅基地建房的事情跟邻里发生了矛盾。金桥法庭周庭长在了解案情后,为及时有效的化解邻里矛盾纠纷,立即联系该村村支部书记了解相关情况,并到现场进行庭前调解。在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并核实了宅基地相关权证后,周法官从法律和现实出发,反复做他们的工作,最终双方摈弃前嫌,均保证再不为宅基地界限发生争吵。事情过去大概一个多月后,庭里去送文书的时候经过老人家,便顺便回访了下老人事后的情况,老人家高兴地说,如今邻里关系如同亲戚。
待老人家说明来意后,法庭的干警们才想起这回事。但大家说什么都不愿意接受老人家的鱼,可老人家执意不肯,还说法官如果不接受他的鱼便是看不起他。别无他法,周庭长自己拿出一百元钱跟老人家说:“老人家,化解矛盾纠纷是我们的工作,更是我们的责任,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我不能白白拿您的鱼,这条鱼我跟您买了吧。”
临走前老人家微笑着对政法干警们竖起了大拇指。老人家言语间透漏出来的对法院和法官的感激之情,让金桥法庭年青干警们心里油然生出一份职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坚信只有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秉公办案,才能让老百姓信任法律、信任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