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与刘某系多年好友,2006年11月刘某因生意资金周转不灵找罗某借款5000元,后刘某生意亏损,一直未偿还欠款,罗某多次催收未果,于2013年12月23日向归阳法庭起诉要求刘某偿还5000元欠款。法庭工作人员于当日立案受理后根据原告罗某提供的被告刘某的财产信息依法冻结了被告刘某的银行存款,并于当日向被告刘某送达了财产保全裁定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经过调解原告罗某与被告刘某于今日达成了调解,被告罗某当场偿还了原告罗某5000元欠款。
近年来法庭受理了多起此类小额诉讼案件,法庭一直秉持高效、及时的理念,在办结案件的同时考虑案件的执行风险,多次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