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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班主任多次猥亵学生获刑2年
作者:刘倩利  发布时间:2013-12-26 09:04:05 打印 字号: | |
  班主任老师采用抚摸、搂抱、亲吻等方式,先后多次对其班上未满十四周岁女生多人进行猥亵,竟认为是对学生的一种关爱。近日,祁东法院审结了一起猥亵儿童案,判决被告人彭某生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0年下半年至2013年6月4日期间,被告人彭某生利用其担任祁东县风石堰镇某小学班主任的便利,先后以背课文、默写课文、检查作业、批改试卷等为由,对其所在班上的女学生彭某、何某某等八人,实施了用手摸被害人脸部、臀部、胸部等部位及亲吻被害人等不同程度的猥亵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较严重的心理影响。2013年6月5日19时许,被害人彭某某在其祖母周周、被害人彭某在其胞兄的带领下分别向派出所报案。

  祁东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某生为了寻求性刺激,利用其担任班主任教师之便,采用抚摸、搂抱、亲吻等方式,先后多次对其班上未满十四周岁女生多人进行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彭某生犯猥亵儿童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彭某生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彭某生在任教期间,其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得到同行们的好评。辩护人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该院予以采纳。综上,该院决定对被告人彭某生从轻处罚。
来源:祁东法院
责任编辑:曾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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