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地市法庭的法官驱车下乡,在当事人家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彭某从郴州市来到白地市法庭诉请离婚。原告诉称其四年前因与丈夫李某发生矛盾而外出打工,至今双方一直分居,夫妻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从来感受不到家庭的幸福。白地市法庭的旷法官为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婚姻状况,当日便同原告一起驱车赶往被告李某家中。见到被告后,旷法官向其说明来意,被告提出,既然双方都没有感情了,离婚也是一种解决的方法,但原告应当给予其经济补偿。
承办法官在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耐心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离婚,原告彭某当场给付被告李某经济补偿款3000元。随后彭某返回郴州,法庭不日便将调解书寄给了彭某。就这样一起当事人相隔百里的离婚案件就此结案,原告对法庭为其节省时间和交通成本的便民举措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