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为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以司法民主有效促进司法公正,祁东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四个优化,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规范选任人民陪审员,优化队伍建设。
以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为契机,严格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自愿报名与单位推荐,在坚持平等竞争的基础上,以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为标准择优选任,并确保如医生、教师等专业人才与女性的比例,把热心陪审工作、责任心强、品行良好的优秀人才纳入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进一步优化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
二、设立专门办公室,优化履责条件。
专门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倍增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保障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圆满完成。专门单独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改善人民陪审员的办公条件,为人民陪审员不受打扰的充分阅卷、独立思考提供条件,也为人民陪审员提供必要的休息场所。
三、激发人民陪审员智慧,优化陪审质量。
在评议案件时,要求合议庭法官重视并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先由人民陪审员对案件事实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避免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简单地附和法官意见。注重发挥专业人才优势,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未成年人案件时,确保特殊行业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由其提供专业意见,方便法官全面掌握案件信息,提高案件质量。
四、加强学习培训,优化陪审水平。
制定人民陪审员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培训、庭审观摩、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重点培训审判纪律、司法礼仪等内容,让专家指导实践,让资深优秀人民陪审员好的实践经验广泛传播,帮助人民陪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更好地提高履职能力,最终实现人民陪审员的制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