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法院金桥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在给被告送达法律文书时承办法官有点犯难了,因被告在外地打工,不能自己来领取上述法律文书。承办法官积极与被告联系,最终在被告的同意下,决定将法律文书送给被告父母,由其父母予以转交。因被告家所在村组较偏僻,承办法官先通过电话与被告沟通,知道大概方位后,当日下午,即与书记员驱车前往,一路走走问问,在沿路村民的热心相助下,承办法官顺利找到了被告所在的村落,但要找到被告家还是不容易。农村不像城市,有路标、门牌号可以检索,农村的房屋一般建的零零散散,承办法官只能边走边观察,遇到有人的地方就上前询问,后来有幸遇到了一位与被告同一个村民小组的老伯,在老伯的带领下,承办法官翻过小山坡、路过小池塘、走过田间小道,最终在田间的一块菜地旁找到了被告的父亲。
这就是乡土法官在工作中时刻碰到的情况,许多案件从副本开始就充满着乡间乐趣。这是累并快乐着的事,虽然经常要翻山越岭,踩得满脚泥,在不通公路的村落还要走上几公里的小路,但也在工作中体会到城市里的法官不能体会到的乡村的风景——唧唧咋咋的鸟儿从头顶飞过,路旁的小狗伴着你同行,还有春天里满山的油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