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百余人信访二年 四十天全部化解
——祁东法院快速审结一批民事案件
作者:胡建生、汤运芳  发布时间:2014-11-26 08:38: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祁东法院民二庭快速审结了一批(71件)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了40来天。祁东法院如此高效、便民办案受到了当地政府和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祁东县某金融机构在步云桥镇田心村设立代办站,当时被告谭某父亲担任代办员,后被告曾某(谭某丈夫)顶替其岳父担任代办员。1998年开始,被告谭某以被告曾某的名义为村民办理存、取款业务。2006年以后,被告曾某的代办员及联络员身份先后被撤销,然被告谭某、曾某仍以私刻公章、伪造金融机构存单等形式,将村民欲存入金融机构的现金占为己有。2014年3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等罪名分别判处被告谭某、曾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次71件案件的原告均为在被告曾某、谭某处存款的附近村民,其中年龄最大的为85岁,70岁以上的就有22人。该批案件涉案标的共计291.74万,其中单个案件标的最大的为36.15万,最小的为1000元。被告谭某、曾某案发后在当地引起了极大反响,老百姓都认为此二人利用当地村民的淳朴善良和对他们二人的信任丧尽天良,将老百姓来之不易的血汗钱占为己有并挥霍一空。此后,当地百姓数次到当地党委、政府及某金融机构上访、施压,危及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在此情形下,县政府和司法局为众原告提供司法援助,协助众原告将谭某、曾某和祁东县某金融机构一并告上了法庭。

  祁东法院民二庭在受理该批案件后,高度重视,所有工作人员通过加班加点地辛勤工作,终于在立案40来天后即将该批案件全部审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合议庭认定被告谭某、曾某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祁东县某金融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承担连带责任、一定范围的补充责任或不承担责任。案件宣判后,众原告和被告祁东县某金融机构均表示息诉服判。一起长达二年多的抱团群访案件得以化解。
来源:祁东法院
责任编辑:曾芬芬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祁东县富民路72号 邮编:421600 诉讼服务电话:0734-6368535 涉诉信访电话:0734-6368548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34-6368520 举报邮箱:qidongxst@qq.com qdxfysh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