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归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工业园区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为祁东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司法保障。
原告衡阳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与被湖南某能源有限公司于2012年12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双方建立起战略商业伙伴关系。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全权委托原告承运其产品,运输费按月结算,每月一次付清当月运输费。自合伙以来,原、被告一直保持良好的商业关系,但是自2014年3月,被告无故拖延支付原告运输费,经原告多次催收尚欠12万多元运输费。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私自扣留被告四十吨的产品,致使被告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调解未成,原告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讨还运输费等损失。
经过办案法官的精心、耐心、细心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给付原告运输费11万多元,原告将扣留的货物全部返还被告。跨越两个工业园区,涉及两个行业的战略合作建设,原、被告双方通过本案对法院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所作的工作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