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来,归阳法庭在负责人刘小青同志的带领下一直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建立就地立案、现场审理、当庭裁决的快速处理机制,构建起法庭、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已成功化解各类矛盾上千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人民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一旦反悔,调解协议就成为一纸空文,这不仅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巨大浪费,而且对另一方当事人也是不公平的。归阳法庭为了方便群众,联动司法所等调解组织的化解纠纷力量,共同维护群众利益,自去年起受理了多起申请确认人民调解效力案件。
近日归阳法庭与归阳镇司法所又一起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在司法所达成了调解协议,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法庭当即受理了他们的确认人民调解效力申请,就地审查,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效力。二当事人一致表示,法庭与司法所的联动调解机制方便、快捷,有利于群众,值得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