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雨过后,气温回升。3月18日,过水坪人民法庭干警前往灵官镇巡回办案。从早上八点持续到下午四点不间断地审理了两起民事纠纷,并接受当地群众的法律咨询。
上午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原告因搭被告的私家脚踏摩托车受伤骨折,双方因此发生矛盾,无法调处,遂诉至法院。起诉时,原告告知法官其因受伤行动不便,担心诉讼无法亲自到庭。法官查阅案卷后,发现双方系邻里关系且被告行为系施惠行为,属于典型案件,立即告知当事人将前往当地巡回开庭,双方一致赞同。庭审结束,当事人一再感激称道:法院真的到家门口了。
下午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原告系外地媳妇,因与被告性格不合常年分居在外务工,且因不识字找不到回家路,已经多年没有见到小孩。诉讼时,她将自己的苦闷告知了法官,法官立即协商为其巡回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双方经调解解除婚姻关系。临别时,原告握手言谢:女儿要出嫁了,我满足了。
巡回办案一方面能通过现场庭审的方式就典型案件对群众起到正面的法律宣传教育作用,增强法制观念;另一方面能方便当地群众诉讼,妥善处理法律之外的人情关系,让群众感知法官的温情。巡回是一种方式,而法律的践行不仅仅在于制裁,更重要的是在于惠及民生,维护秩序,促进发展,让群众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