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至5月8日止,归阳法庭共收案1件,并未出现预料中的井喷式增长。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如下:
一、当地诉非衔接的优良传统。归阳法庭自建庭以来,就有处理纠纷调解为主的优良传统。如果所有矛盾推积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必然会不堪重负,且会影响其法律功能的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和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当地党委政府一直强调推行实施“平安归阳”建设,归阳法庭一直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建立就地立案、现场审理、当庭裁决的快速处理机制,构建起法庭、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已成功化解各类矛盾上千起。
二、法制宣传到位。5月为祁东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月,5月5日上午,在归阳镇农贸市场开展了“祁东县2015年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启动式”活动,归阳法庭共三名干警参与活动。给在场群众发放了《农村常用法律指南》、《农村常见案例精选》等法律宣传资料,并就一些基本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当地群众就征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问题进行了法律咨询,法院干警耐心的解答,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推行阳光司法。该庭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张贴在法庭显著位置,并在实际办案中向群众大力宣传,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尝试与媒体良性互动,如该庭在处理归阳镇三房村石头组全组征地土地款分配纠纷97案中,主动邀请祁东县电视台监督,办案全程公开,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并当场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