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炎炎,骄阳似火。近日,祁东法院步云桥法庭干警冒着高温酷暑将巡回法庭开进步云桥镇志冲村,公开审理一起名誉权纠纷。
原告李某系县人大代表,2012年,被告曾某因交纳农村合作医疗款及评定低保等村级事务,对原告李某怀有成见并极为不满,后被告曾某多次在村里公众场合用言语丑化,以及在网上发帖、墙上、附近电线杆上等书写大字报侮辱、诽谤原告李某,原告为此诉来法院。鉴于此案在当地影响较大,考虑到法律和社会效果,承办法官果断决定将法庭搬进村中。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包村干部和群众均认为,巡回法庭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丰富的法制知识课,有利于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传播司法为民的理念,促进乡村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