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我县农村信用联社改革步伐,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祁东县人民法院安排部署了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清收活动从2015年9月1日开始,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为确保此次清收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祁东县法院特采取五步骤清收不良贷款。一、精密部署,制定《祁东县人民法院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清收工作小组,积极开展清收工作,确保清收工作各环节有序进行。二、统筹协调,对于信用社起诉的清收不良贷款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采取“一站式”服务,依法做到做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加速清收进程。三、通过查控可执行财产、征信惩戒、限制人身自由等执行手段,加大力度,确保案件依法执行。四、加强宣传,大力开展“司法三巡”、“法律四进”,向贷款户宣传法规和政策,达到“审执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促使一大批当事人尽快自行偿还不良贷款,确保清收达到效果。五、实行严格考核,目标任务落实到人,确保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