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执手相看两不厌”。花甲之年的老夫老妻本应是相互扶持、相互陪伴的楷模,62岁的胡某却不以为意,屡屡对妻子施以家暴,最终被判处刑罚。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家庭暴力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六旬老汉胡某一直与妻子陈某关系不好,经常吵架、施暴。2015年7月31日8时许,陈某与儿媳在楼下自家门面内向承租人收取门面租金,被告人胡某得知后十分生气,心想这门面是自己的,租金当然是自己收,陈某居然敢插手,于是从楼上来到门面内冲向陈某,用双手抓住陈某右手手掌,将陈某右手小指扳断,再用拳头殴打其头部,用脚踢其胸部。后被在场群众制止。经鉴定,陈某的伤势构成轻伤。2015年8月4日,胡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某故意伤害妻子陈某,并致其轻伤,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本案系家庭纠纷且胡某能主动投案自首,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