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步云桥法庭联合砖塘镇党委、政府成功调解砖塘镇担干山村第18-25村民小组诉邹某某、刘某某土地租赁合同一案。
祁东县砖塘镇担干山18-25村民小组因土地租赁一事与承租人邹某某、刘某某发生纠纷,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刘慧成阅卷后认为该案系群体诉讼案件,处理不当将会导致矛盾的扩大而引起群体性事件。刘慧成迅速向院领导汇报案情,院长刁俊军高度重视,指示分管法庭工作的院领导黎清全面了解此案。黎清带领刘慧成到村组听取当地百姓意见,勘查诉争土地现场情况。刁俊军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通过调解能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亲自邀请了砖塘镇党委书记、镇长参加协调会,会上确定本案的调解难点、重点,制定解决方案。在砖塘镇党委书记的主持调解,以及法庭和政府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以砖塘镇担干山村第18-25村民小组息诉而结案。
该案中审判人员打破坐堂办案的习惯,院长刁俊军全面了解案情后,亲自和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全力配合下,促使矛盾化解在庭前,是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生动实践,赢得了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的认可和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