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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23 19:18:25 打印 字号: | |

 

2021年祁东县人民法院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祁东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当地党委的领导和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1.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3.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4.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理国家赔偿案件;6.调查硏究审判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并提出司法建议;7.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机关党建、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工作人员;8.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10.负责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11.承办其他应由祁东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院内设机构共10个,另有7个派出法庭,内设机构具体为:综合办、政治部、执行局、法警大队、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派出法庭具体为:太和堂法庭、步云桥法庭、黄土铺法庭、白地市法庭、金桥法庭、过水坪法庭、归阳法庭。

二、预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人民法院部门只有本级,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5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62.72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15.2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0.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5.2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于年终下达造成的结转原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2568.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2186.16万元,教育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2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加的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68.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186.16万元,占85.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04万元,占4.95%;卫生健康支出75万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155万元,占6.04%;教育支出25万元,占0.9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9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630.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18.8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法庭、维修基建等方面;运行维护经费支出41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服装购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5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5.5万元,主要是由于今年将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至办案经费专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17万元,主要是省以下法院财物统管改革,三公经费全省法院系统统一综合平衡。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10会议,人数180人,内容为工作安排、反腐倡廉、禁毒宣传等;培训费预算25万元,拟开展2培训,人数105人,内容为业务培训、陪审员培训;拟举办2次其他活动,尽量争取市场化运作、严格控制规模和支出,经费预算8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2.72万元,项目支出54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1年单位预算表

 

注:15-21表格无数据

附:1表—23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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