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归阳法庭再次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以及一起离婚纠纷案,真正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参与庭审,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抚养费纠纷案的当事人李某与周某某,两人于2016年在祁东法院调解离婚,当时约定周某某按每月500元的标准向李某支付小孩抚养费。但随着物价水平飞涨及生活成本增加,500元已难满足小孩的正常学习生活需要,故诉至法院。李某在庭审前一周跟法官反映其远在湖北武汉,来回往返1100多公里,到现场参与庭审调解成本较大、费时较多。
离婚纠纷案的当事人刘某某与唐某某,两人分居已有五年之久,现刘某某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一纸诉状将唐某某诉至祁东法院。唐某某在庭审前三天与法官沟通,因其刚从疫情中风险区返回广东,需要进行隔离自查,无法及时到法庭参与庭审,希望能够延期开庭。
承办法官了解到两个案件当事人不能按时到庭应诉的实际情况后,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又为了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妥善处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便向当事人告知可以通过“云上法庭”参加庭审。抚养费案件开庭过程中,由于周某某再婚后又生育了两名小孩,法官综合考虑了原被告的实际收入以及生活支出情况,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不仅让周某某意识到李某作为单身母亲抚养小孩的艰辛与困难,也希望李某能够体谅周某某所处状况的不易,最终双方就小孩增加的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前后用时不足1小时。离婚案件开庭时,本因距离导致感情破裂异常抵触的双方,最终在法官的释法析理和耐心沟通下相互体谅,达成调解协议。
祁东法院积极运用“云上法庭”,多次为远在外地的当事人提供司法线上服务,让庭审变得便捷高效,极大方便了诉讼群众,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